关于2011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2011年第四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于12月5日开始,请各位教工将自己在2010年12月1日―2011年11月30日之间发生的医药费(请不要将2011年12月1日以后的医药费拿来,此医药费为下一年度报销),以及独生子女(今年是男方报销年,2011年1月――2011年12月31日)的医药费,按照时间顺序从前到后将发票排列好(请不要用胶水或浆糊粘贴,不要用订书针装订。可用回形针装订。以减少我们工作中的麻烦。也请将自己和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分开排列),在12月20日前送到办公楼111室。谢谢合作!!
后勤处医务管理办公室
2011年12月5日